从2022年至今,一起牵动人心的事件在湖南娄底持续发酵,受害人汪财友、汪金华,徐尚松、徐武松、曾和平等人上百户家庭的房屋,在未获得合法程序保障的情况下,被长青街道办事处,无缘无故强制拆除。
更令人震惊的是,这些房屋的管辖权不是长青办事处的管辖范围!
本案房子不属地方政F的管辖范围,也不是违法建筑物,是看得见摸得着不容质疑的,铁的事实。且被告又没有广铁集团的《委托授权书》,被告跨界管理强拆房子的行为涉及违法!
上述当事人员,在2002年至2007年,均向广铁集团国土部门办理了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审批手续,该房屋是广铁集团认可的合法20多年的老房子,证明其使用权的合法性。可国土资源局,仍认定该房屋属于违建,这让天下人民笑称“真是一个可笑的认定”。受害人在此已住了20多年之久“地方政F从未过问,如今却突然跨界执法?拆房不公平不合理,作出的《补偿决定书》更加不公平不合理。
更值得关注的是,这些房屋多建于2008年1月1日之前。根据《城乡规划法》规定,2008年前建设的房屋,具有完整的土地使用权及完整的产权证书,不是违建房屋,当时普遍存在证件不齐的问题。而法Y判决书也确认,涉事房屋确实存在“历史遗留原因”。办事处违法强拆行为已被法Y确认行政违法!
双峰县人民法Y判决明确认定:长青街道办事处在强拆前未履行催告、听取申辩等法定程序,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可被拆除房屋居民的房屋损失赔偿,却得不到任何进展和解决。
“明明法Y已经说了他们违法,却为什么不对我们的房屋拆除后的经济损失给到合理的推进?!”居民们无奈的说。
居民称,他们向市中Y、省高Y、乃至最高院深圳第一巡回法庭提起再审申请,可结果却是一一驳回,难道在申诉真的无路?维权真的无门?居民们永远也得不到法律的正义和保护了吗? 值得注意的是,城管局虽下发整改通知,但并未参与实际拆除,这暴露出执法主体的混乱。并且强拆时“黑老大”叫来了黑社会人员,谁挡拦就直接抓捕谁,并进行“行政拘留”这一行为是否存在官匪一家,逼迫强拆居民放弃合理性的阻止强拆。
▌赔偿标准过低引发争议:
更令人质疑的是,例如:汪财友175平方米的房屋市场价值上百万的,但仅获得补偿11.7万元,这点补偿只是房子的市场价值十分之一都不到,这合理吗?我们的核心诉求!
现在万般无奈的居民们只好向媒体求助:
希望通过媒体,能引起上级领导的重视,他们的诉求很简单,只是希望通过正常的司法途径,来获取合理的保障。
居民呼吁:
提高赔偿标准:应参照国家法律法规合理赔偿,赔偿我们应有的一切经济损失与精神损失。
追究违法强拆责任: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职问责处理,违护法律的尊严。
▌法制社会不能容忍“权大于法”
这起事件暴露出基层治理中的多个问题:
程序正义被忽视:即便最终需要拆除,也必须走完法定程序;历史问题应尊重:对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房屋,应采取“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
保障基本居住权:对唯一住房被拆除的居民,应妥善安置合理赔偿。
目前,案件受害人向湖南省高院提起再审申请,却被驳回。
可现在失去唯一住房的居民们,却在大街上维权无门。
我们呼吁相关部门重视这一重大事件,给所有受害居民一个公平公正的交代,违护我们的合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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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威展小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