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人民法院(2019)川3224刑初 12号刑事案件,朱永海、朱洪卫、罗丽平三人遭虚假诉讼案,刑满之后申诉几年无果,事实如下:2017年朱永海为了他们村老百姓搞农业方便自己出钱修了一条路,在2018年的时候,成兰铁路搞施工排危,大型超宽超重挖掘机将此路造成危路,这时此路存在安全隐患,朱永海让他们排除危险,为了安全,解决安全问题,反被他们诬告到他们背后的领导那里,本是该乡和派出所解决的问题,为什么要越级诬告,这其中原因,说朱永海堵了他们的挖掘机67天,就只是一个矛盾纠纷,朱永海本人及儿子朱洪卫、侄儿罗丽平三人被判刑,不解决眼前问题,反过来挑朱永海的毛病,并且成立专案组倒查朱永海他们一家人。这时朱永海举报了成兰铁路,背后的领导却遭打击报复,搜集一大堆伪证,制造冤案,最后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判朱永海3年,朱洪卫2年6个月,罗丽平2年,三人被冤判刑。地方办案人员搞颠倒黑白,一家人遭权力打压,在一审法院、法庭上从开始到现在三人都没看到证据,一审法庭虚假诉讼,明明是成兰铁路破坏老百姓的生产,权大于法,松潘县解放村全村几十户群众出示的证据和三个村村委盖章出示的证据证明这段时间朱永海修的路通畅,全村老百姓搞农业生产都在使用此路。全村几十户群众出示的证据摆在司法面前没有用,老百姓都说朱永海做善事,为我村修了一条路方便百姓搞农业生产,但三个人却被坑害,申诉期间基层法院已调取了卷宗拿不出67天的证据,也向当地百姓了解过、调查过,他们已了解的非常清楚,都知道是冤案,但案子就是翻不了,一次又一次的申诉没用。冤案错案的背后,官官相护,拖延、压案,把冤案埋没在地方各级司法的内部,欺下瞒上,今年的4月份四川省高级人民检察院已受理了本案打电话说他们发现这个案子有些问题,当事人有电话录音,一审、二审、再审、控诉程序联系走了几年,发现问题不解决问题,一审法院法官李某枉法裁判办的此案。请求最高领导对此案查清、重视监督,因为下面几级法院发现问题,不立案、不解决问题,就说在办,用这种方式应付此案,发现问题就该解决问题,一次又一次的走程序申诉几年无果,明知是冤案,但就是翻不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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