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宿州市泗县一公职人员因隐瞒女儿武汉行程,不仅导致所在小区1700多人被隔离,其家人就诊医院也被迫实施全封闭管理。
2月10日,泗县公安局以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涉案公职人员王某波立案侦查。2月16日,安徽省检察院发布官方消息称,已对此案提前介入。
▲2月10日,泗县公安局以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涉案公职人员王某波立案侦查。图片来自网络
王某波,50岁,泗县泗城镇人,系宿州市泗县某机关工作人员,且参与防疫工作。据2月10日泗县公安发布警情通报显示,1月22日,王某波驾驶车辆到宿州东高铁站接其从武汉返乡的大女儿王某蝶回家。王某波明知王某蝶从重点疫区返回,且2月2日和2月7日,其妻子常某艳和二女儿王某慧相继出现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症状,但却没有严格相关命令,在没有采取足够防护措施情况下,仍然擅自与不特定人员接触,导致其家庭成员感染的新型冠状病毒存在继续传播的严重社会危害。
另据安徽省检察院及安徽省公安厅通报显示,2月5日,社区工作人员走访排查中发现王某蝶的武汉返乡史情况后,王某波仍未将情况上报。王某波多次外出与亲属、同学聚餐、聚会、购物、值班、参与防疫工作,并违规办理车辆通行证接送妻女前往医院就医。2月9日、10日,王某波妻子常某艳、小女儿王某慧及其本人相继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因王某波隐瞒其女武汉返乡史,并擅自与不特定的人员接触,导致其所在小区整体封闭、小区内1700多名居民被居家隔离、医院被迫实施全封闭管理;初步统计有400多名人员密切接触,在疫情防控期间造成严重后果。
2月10日,泗县公安局以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王某波立案侦查。随后,泗县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侦查,对案件证据的收集、固定、完善提出意见后,引导公安机关改变案件定性,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进一步侦查。后因王某波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因此公安机关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王某波取保候审。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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