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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推出3项措施 确保灾区学生不失学

时间: 2014-07-28 22:45 作者:海南小编 来源:网络整理 点击:

针对灾区尤其是重灾区的部分学生由于家庭受灾而导致经济困难,存在难以承担入学费用的问题,省教育厅将采取3项措施,确保灾区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这3项措施包括,一是在我省现有的各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中优先、倾斜支持灾区学生。二是为灾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绿色通道”,简化申办手续。三是积极配合省青少年希望工程基金会等有关公益组织机构,募集社会慈善资金,开展多种形式的爱心助学活动,共同为灾区学生顺利入学提供坚实保障。

上述消息是在省政府今天召开的抗击超强台风“威马逊”抢险救灾进展情况新闻发布会透露的。

省教育厅同时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增加工作力量,为灾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入学“绿色通道”,要求学校在秋季学生入学时先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再根据核实的受灾情况,落实好有关资助政策,确保重灾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就学。

据了解,目前,我省已经全面免除了义务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学生的学费,同时建立健全了“奖、贷、助、补、免”等措施构成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现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等五个阶段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资助体系的全覆盖:

一是针对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孤儿和残疾幼儿,资助标准是每人每年750元;

二是在义务教育免收学费的同时还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资助的标准是小学每人每年1000元,初中每人每年1250元;

三是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500元;

四是中等职业教育在免除全日制所有在校生学费的同时,还免除涉农专业一、二年级住宿费和教材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补助标准是每人每年1500元;

五是高等教育阶段学生实施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分两档:贫困每人每年2500元,特别贫困每人每年3500元;

六是针对高等教育阶段学生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额度是每人每年8000元;

七是对所有全日制在学研究生资助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1.2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6000元。

省教育厅将在上述各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中优先、倾斜支持受灾地区学生,如为灾区增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名额。7月22日该厅已为海口、文昌分别增加了300名和200名贷款名额,根据实际需要还可再增加。

(责任编辑:威展小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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